在劳动关系中,签订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基本前提。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雇主可能会忽视或故意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员工的权益受到侵害。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成为了一种有效途径。本文将提供一份关于“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请求”的范文,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
标题:关于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及支付双倍工资等赔偿金的仲裁申请书
一、申请人信息
- 姓名:[您的全名]
- 性别:[男/女]
- 年龄:XX岁
- 身份证号码:[您的身份证号]
- 住址:[您的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您的联系电话]
二、被申请人信息
- 单位名称:[公司全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人代表姓名]
- 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
- 联系方式:[公司电话]
三、仲裁请求
- 请求裁决确认申请人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间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自入职之日起至离职之日止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共计人民币XXX元(具体数额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上述时间段内的社会保险费用。
- 请求裁决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要求被申请人出具正式的《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 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事实与理由
自XXXX年XX月XX日起,申请人即开始在被申请人处担任[职位名称]一职工作至今。在此期间内,虽然双方口头约定了薪资待遇等内容,但始终未按照法律规定签署任何形式的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鉴于此情况,特向贵委提起本申请,请依法予以支持。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撰写具体文件时还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同时建议最好能够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加准确的指导。希望每位劳动者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