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仲裁员以及各位同事:
大家好!我是来自XX公司的代表,今天我站在这里,是为了就我公司与员工张某之间的劳动争议一案进行陈述。在此之前,我想强调的是,我们始终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公司内部的一切事务,包括此次劳动争议事件。下面,我将就案件的相关情况向大家作详细阐述。
关于张某提出的加班费支付问题。根据公司的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员工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对于加班的情况,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并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张某存在虚报加班时长的情况。经过调查核实,确有此事。我们认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也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原则。因此,在计算其应得工资时,我们剔除了这部分虚假的加班时长。
针对张某指责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事实上,自张某入职之日起,公司便依法为其办理了各项社会保险手续,并且每月按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这一点可以通过查询社保系统记录得到证实。同时,我们也欢迎张某随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正如之前所述,由于张某多次违反公司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虚报加班时间等行为,严重影响了团队氛围和工作效率。鉴于此,公司在给予警告无效后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整个过程均遵循法律规定,并保留了相应证据材料以备查证。
我们认为自己在处理本次纠纷过程中做到了合法合规、合理合情。在此也希望通过今天的沟通能够找到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谢谢大家!
以上就是我今天想要表达的全部内容。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说明的地方,请随时告诉我。再次感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